《关于开展县域内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9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4574
一、出台背景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的教训,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市住建局下发了《邢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邢自房治[2022]1号),要求各县立即针对农村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我局立即起草了《关于开展县域内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使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依规迅速开展县域内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于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消除县域内房屋重大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点工作
摸排范围为整个县域,包括城区和乡(镇)区域内所有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各乡(镇)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保障措施
成立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同为自建房和经营性(含出租)房屋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相关工作,坚决完成排查整治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