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754
一、《细则》出台背景
近年来,威县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梨产业和葡萄产业,现已发展优质梨树种植面积10万亩、优质葡萄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量分别达到41.4万吨和26.3万吨,产值分别达到18亿元和6亿元,已经成为威县发展高效高质量农业的重要途径。2021年威县梨、威县葡萄被农业农村部公示为“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为了规范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8年修订本)、《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11号令)、《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071号)等法律法规,由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细则》,并以威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阐述了使用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条件、使用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程序、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内容。
三、《细则》的意义
为了规范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威县梨、威县葡萄果品品质和特色,提升威县梨、威县葡萄市场竞争力,维护威县梨、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梨和威县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