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0-03-0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347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内涵界定、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核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省、市也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出了若干新的规定。为了贯彻上级要求,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我县制定了威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一共三十二条,包括总则,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并公开发布的各类文件的总称,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范围。根据上级文件,草案在现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基础上,增加了制定主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是明确了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范围。为了更好区分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并用列举的方式对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文件范围进行了明确。三是细化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在现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增加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以及不得超越职权规定应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等内容。

三、制定依据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