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2-13346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为充分调动我县高校毕业生(专科以上,下同)参军热情,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建功军营,更好地为部队输送高素质兵员,同时鼓励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投身家乡建设,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既有优惠政策的同时,按照“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激励、就业上有出路”原则,对具有威县户籍,经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予以优待,制定出审批定兵、经济奖励、组织培养、就业创业等4个方面10条具体优待措施。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邢台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关于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人民政府 邢台军分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集的意见》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