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2021年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922

一、《方案》出台的意义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邢台市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的实施方案》(邢办字〔2021〕38号)任务安排,结合我县情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创建森林城市”总目标,抢抓今冬明春造林有利时机,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生态工程,加快造林绿化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今冬明春绿化工作,以“创建森林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搞好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目标,抓住今冬明春造林有利时机,重点做好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森林抚育经营和改造提升及补植补造,为夯实全县生态屏障、建设生态威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主要对村庄绿化、河渠绿化、农田林网、森林抚育经营和改造提升及补植补造等工作为重点,要求从造林模式、栽植标准、保证质量上重点实施。

(三)造林机制:各乡镇为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日常协调、监管。乡镇所属各村庄负责统一栽植,所栽树木由该地块承包人负责养护,成材后依法办理树木采伐证,收益归地块承包人所有。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计、验收。

 (四)保障措施:提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严格奖惩等2方面措施。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及30个相关单位组成的威县2021年今冬明春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强调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也将把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乡镇考核内容,对高标准完成绿化任务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或完成标准不高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在责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的同时,将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县2021年今冬明春造林 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