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5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912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十大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邢三重四创五优化〔20211号)中《打造最优营商环境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要求,我县与清河县确定为施工审查告知承诺制试点县城,要求对功能单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新建普通仓库和厂房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质量安全承诺书,容缺施工图审查,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地基处理完或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施工图审查合格,保障质量安全可控。出台相关文件,并将试点情况9月15日前汇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内容

县住建局经征求审批、发改、自规局后制定了《威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与市住建局试点函内部变动的主要有两点内容。1、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55号)第二项18条内容,将市住建局承诺制试点函中将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由地基处理完或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一个月内,改为项目竣工验收前取得审查合格书。2、结合我县《关于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威办字〔20215号)及相关文件,将功能单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新建普通仓库和厂房项目纳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的,不再将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开工的前置条件,采用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