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威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和《威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6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906

为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巩固提升“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近日,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威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和《威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现就清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我县“减证利民”向“无证便民”转变,在去年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遵循应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梳理形成威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和《威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

  二、主要内容   

威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共取消53件证明材料,涉及县公安局、医保局13个部门。《威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共保留9项证明材料,涉及县民政局等5个部门,并逐项就保留依据和理由作了说明,保留事项涉及公共安全重要领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出台意义   

能够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减少办事材料、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释放市场活力,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威县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二批)》和 《威县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