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348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对我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现对方案作一下简要的解读,主要是个方面任务目标,二指标要求,三创建范围,四、实施步骤,五、重点工作,六、工作要求。

一、任务目标

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严格的城市节水制度,大力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力争通过各级各部门努力,于2021年底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

指标要求

城市万元GDP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5%以上。(高耗水行业企业达到100%),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到10%以上(新建小区达到100%)、节水单位覆盖率达到10%以上 (党政机关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创建范围

县城区、开发区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阶段。

3、省级节水型城市达标阶段。

五、重点工作

1、建章立制;

2、节水型载体建设;

3、节水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六、工作要求

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强化措施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