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1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1-12348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对我县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现对方案作一下简要的解读,主要是六个方面:一、任务目标,二、指标要求,三、创建范围,四、实施步骤,五、重点工作,六、工作要求。
一、任务目标
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严格的城市节水制度,大力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力争通过各级各部门努力,于2021年底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
二指标要求
城市万元GDP取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低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15%以上。(高耗水行业企业达到100%),节水型小区覆盖率达到10%以上(新建小区达到100%)、节水单位覆盖率达到10%以上 (党政机关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创建范围
县城区、开发区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2、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阶段。
3、省级节水型城市达标阶段。
五、重点工作
1、建章立制;
2、节水型载体建设;
3、节水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六、工作要求
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强化措施等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