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3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19-9084

《威县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材料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拥堵、便利群众。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制定了《威县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客运车辆、租赁车辆、社会车辆、货运车辆。

三、主要内容

县各ETC服务网点免费安装,高速公路收费5%的优惠。车管所、加油站、收费站、汽车维修厂等场所设置安装网点,请广大车主就近办理。各ETC服务网点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县所有车辆安装ETC提供全流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