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 关于春天纺织厂院内板厂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2        发布机构:环保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210918130500020564        索引号:730244453/2021-1264

接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案件转办单210918130500020564后,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春天纺织厂院内板厂实为威县康兴胶合板厂,位于威县经济开发区106国道东侧、光明路北侧春天纺织厂内2号车间,法定代表人为康振强,该公司主要废旧木材原料,设计年产1.7万立方米胶合装饰板,生产工艺为废旧木材→切割→涂胶→热压→包装、入库。该公司环评于2017年11月21日通过河北省邢台市威县行政审批局审批,持有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30533MA094C3E33001U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9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1年9月19日,我分局执法人员白天对威县康兴胶合板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已落实错时要求,车间内无明显气味和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可正常使用。夜间再次对该厂进行了检查该公司部分设备正在生产车间内无明显气味和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一台热压机侧面皮帘部分卷起未完全放下,现场已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拨打举报人电话,电话无人接听。

下一步,我分局将联合开发区环保所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网格化责任人:杨进彪13292111987

现场执法人员:李化功、张英国

联系电话:0319—626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