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气象局关于公布2024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40334393X/2024-1532

   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根据《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确定并公布2024年县本级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防雷安全归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本行业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排查防雷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二、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定主体责任。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本单位防雷安全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防雷安全专兼职管理员,并明确各相关岗位防雷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保障防雷安全的日常操作规程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雷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三、进一步落实相关技术措施。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防雷装置的日常保养维护,自觉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取得检测报告并存档备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及时整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和防雷安全隐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