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农药安全生产经营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4-17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735610336/2024-1759
威县农药安全生产经营告知书
各农药生产经营主体: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坚决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防范无事故,现对全县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特作如下告知:
1.思想要重视。常绷安全弦,经常排查经营、仓储场所是否配齐消防、通风、防护等安全设备,常查常纠,避免事故。
2.责任要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3.资质要达标。农药经营者必须持《农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经营。经营人员要具备农药相关管理法规、专业知识,对用户购药进行有效指导。
4.制度要落实。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上墙;经营人员要了解掌握制度主要内容,自觉落实到日常经营过程中。
5.经营要诚信。不得超范围经营农药,不得经营假劣农药,不得经营明令禁止的农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要严格执行定点经营管理要求。
6.管理要规范。店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货柜摆放整齐、分类清晰、标注醒目;购销台账齐全,电子追溯系统能正常使用。
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