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应急管理局特别提示

发布时间:2023-07-14        发布机构:第什营乡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623/2023-1623

当前,暴雨、雷电等强对流天气进入多发期,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和冰雹发生概率增高。邢台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办)特别提示:
1.广大民众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安全预警信息,消除侥幸心理,尤其是涉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低洼地带、水库下游区域人员要做好紧急避险准备。
2.雷雨天气下行人要远离路灯杆、高压线塔等用电设施,避免设施漏电引发意外;在积水较深道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识,不靠近有旋涡的地方,防止跌入缺失井盖的深井、地坑等危险区域;遇有强降雨时不在桥涵洞、地下车库等地势低洼处避雨,不在临时建筑物、大树、线杆及广告牌等高空物体下停留。
3.驾驶车辆时切忌冒险涉水,须仔细查看行驶道路上水的深度、流速和水底情况,以此判断是否安全通过;因积水较深导致车辆无法行驶或熄火时,要果断放弃车辆逃离积水区域。
4.居家人员要及时排查电器设施、电源线路和燃气设备,强对流天气下应断开用电、用气开关,防止雷雨、大风造成管道气体泄漏和漏电失火。
5.要加强对学校、村落周边水域安全管理,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对经常有人戏水、游泳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劝阻,相关部门要加强防溺水宣传和教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要清除行洪河道和山洪沟道内的树障、阻水坝等阻水障碍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汛期期间,河道内从事涉水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撤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7.发现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时,周边群众须立即撤离并发出预警信号;公路、桥梁等部位有危险迹象时应立即远离,视情况标出警戒线,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天气预警信息全面研判形势,加强安全排查隐患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措施,对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环节检查维护,预置应急排涝设备力量,时刻警惕强降雨带来的安全风险。
9.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一旦有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各级抢险救援队伍、防汛车辆、装备、物资、大型抢险设备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必要时要提前预置到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做好抢险救援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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