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1-22        发布机构:常屯乡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80836609/2023-1670

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做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告知书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目前,我县已进入冬春火灾高发期,天气寒冷、气候干燥,各类用火用电用气增加,火灾风险因素增多。为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告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逐级落实各层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时各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落实重点岗位值班值守,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特别是针对办公场所、员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要在停止使用后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等,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各单位要定期对单位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等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不得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遮挡,确保遇突发情况能够完整好用。

四、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各单位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为电动车充电,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员工岗位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全体员工特别是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培训员工熟练使用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了解手动报警按钮等联动报警途径,实现“救早、救小、救初期”

六、时刻关注居家消防安全。各居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楼梯间、不得进楼入户充电。要自觉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不在走道、楼梯拐角、地下室等位置堆放杂物),同时加强对儿童玩火行为的教育监管。家中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如发生火灾,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并正确自救逃生。


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