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城市低保年度审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0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00070805X/2023-1125
一、实行电话预约制
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前来办理审验业务必须电话预约,无预约不予办理。
二、年度审验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三、年度审验相关要求和所需资料
1、参加年度审验的人员范围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所有人员(户主和家庭成员)。
2、《威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核实表》(表格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填写完整,并相关单位盖章。
3、个人申请(撰写本家庭近一年来的生活状况和经济状况),低保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残疾证、学生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12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突发重大意外事故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完整,愿意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如虚报、隐瞒、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已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且30天内未向乡镇政府(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主动报告,一经核实,需退回低保金、接受所领取金额1-3倍以内的罚款,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
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年审手续的低保对象视为自动放弃,并于7月31日停发低保金。
五、联系方式 地点
预约电话:0319—6162800
地址:威县民政局一楼(光明西路69号)
威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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