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新增2名初筛阳性人员 活动轨迹公布

发布时间:2022-08-23        发布机构:卫生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707989/2022-1279

2022年8月23日,河北涿州市新增2名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在涿州市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

8月17日,1:00省外自驾返回涿州市,22:30左右在涿州南高速口下道,在高速口进行落地核酸检测,随后返回凌云市场北门11号兰州拉面店,之后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8月18日,在家居家隔离,未外出。

8月19日,14:00左右开车到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4:42付款,采样结束后驾车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8月20日,居家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8月21日,11:00左右在松高路中海燃化永旺盛加油站加油,11:03付款后离开,11:30左右在高碑店新发地市场买菜,13:30左右返回家中,15:00到通达文百快递点取快递,后返回家中,18:00骑电车到松林店村的惠友超市旁边的小夜市,18:17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家中无访客。

8月22日,8:30驾车出发到达涿州市第二中学对面的兰州拉面店,8:40到达南皋店卫生院参加重点人员核酸筛查。后返回凌云市场北门兰州拉面店家中,随后驾车前往涿州市医院,在预检分诊门口接到其妹妹电话,在门口停留约10分钟后离开,未进入门诊大厅内,9:50返回凌云市场北门11号兰州拉面店,10:00左右开门营业,22:30左右闭店,之后未外出。

8月23日,2:40被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健康驿站集中隔离。

初筛阳性人员2:

8月17日—8月22日,除8月21日未到通达义百快递点取快递外,其余行程与初筛阳性人员1一致。

请与上述2名阳性人员有相同轨迹的人员及8月22日到访过凌云市场北门11号兰州拉面店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涿州市疾控中心报告,做好健康监测,听从村(居)委会管理通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头痛、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威县疾控中心电话:0319-6267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