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公安局致全县居民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12-20        发布机构:章台镇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708690/2022-1421

威县公安局致全县居民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威县政府规定,威县实施全年全域禁燃烟花爆竹,严禁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为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活家园,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辖区更安全,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威县。
二是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是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政府规定,不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文明、环保、安全的城市环境,为建设活力新城、平安威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威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