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梨产业协会关于禁止“威梨”秋月梨早采早卖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发布机构:常屯乡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80836609/2022-1415

威县梨产业协会
关于禁止“威梨”秋月梨早采早卖行为的通告
(威县梨产业建设领导小组暨梨产业协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各梨园种植主体、经销商、协会会员单位(个人):
近年来,威县已成为全国最大标准化秋月梨生产基地和全国梨省力化栽培示范基地。“威梨”也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为防止有的梨园种植主体、经销商抢收抢市场,出现早采早运早卖等采青行为,对未成熟的梨果提前采收,严重影响梨果质量和食用口感,损坏威梨的品牌声誉与园区形象。立足进一步保障梨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高效发展,现发布禁止“威梨”秋月梨早采早卖行为的通告如下:
一、明确采收标准,有序开园销售
根据“威梨”秋月梨在威县的生长结果特点和管理经验,预测今年采摘期为8月底9月初。各梨园种植主体,要根据自身管理情况,勤观察,勤检测,做到适时采收,分期采收。
具体采收质量标准是:一般秋月梨平均单果重400克(8两)以上,至少不低于350克(7两),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大于等于14%,种子颜色由黄白色转变成褐色的比例为1/4-1/3,口感细脆多汁、有清香味等;对个别梨园计划“先收(贮)后卖”的,可适当提前采收,但采收糖度要达到13%;同时对经自检达到以上标准的梨园主体和个人,需报梨产业办复检同意后,才能开园,对近期达不到以上标准仍采摘的,视为早采采青行为。各梨园种植主体要自觉抵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二、齐心协力,维护威梨品牌
县内各果品销售企业、电商企业、果品经纪人,要自觉抵制收售采青果;坚持质量标准,适期采收,树立诚实守信的营销理念,有效杜绝采青发生;要总结经验教训,疏通营销渠道,开拓市场空间,提高威梨产品市场占有率。
三、齐抓共管,推进优质优价
县梨产业协会要在梨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服务等职能作用,团结和带领各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对威梨采收、销售、贮藏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评比、通报、列入黑名单等约束激励机制,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经报县梨产业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视情节轻重,在项目等方面不予支持1-3年;大家一定要共同维护威梨质量,威梨品牌,实现分级销售、优质优价。
特此通告
威县梨产业协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