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新华书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000707970/2021-2027

        告

 

根据县政府安排及用地单位申请,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回东关棚户区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该地块位于顺城路以南、中华大街以西,不动产证号:冀威县不动产权第0002574号,证载土地面积685.18平方米,四至:东至保险公司,西至胡同,南至赵冰、杨家霞,北至新华书店,房屋建筑面积376.98平方米。

为确保该宗土地收储合法运行,对拟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提交,视为对邢台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收回程序。

 

联系电话:0319-6156919

联系地址:威县中华大街西侧

地块总体图

 

 

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