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769831022/2021-1713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为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面落实上级就业扶持政策,将申报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威县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并在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就业登记,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

符合享受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威县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在就业服务部门进行登记,在威县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补贴的基本原则

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不缴不补,当年申报,一年一办”的原则进行。

三、补贴的期限和标准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为:最长不超过3年。

(二)社保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021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2021年初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从就业困难认定的下月开始计算。

四、受理补贴的时间

2021108日至202111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补贴的申报材料

1、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税收完税证明;

2、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申请初次创业社保补贴人员,需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六、受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受理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到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光明路9号)1楼西大厅人才交流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七、相关说明

申请人填报的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提供的社保卡银行账户要保证能用,不能出现注销账户等情况,申请时姓名、身份证号、账户信息要一致,请于20211130日前到受理部门提交申请。因信息不真实、不全面、不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不予补贴。

咨询电话:0319-6156886   0319-615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