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享受幸福生活

发布时间:2021-09-07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769831022/2021-1710

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享受幸福生活

        

——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政策简介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能够让每一位居民都可缴纳并享受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金)的权利。使参保人员老有所养,保障参保人员幸福生活。

一、灵活就业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满16周岁,非国家公职人员、军人、在校生、服刑人员、未在企业正常参保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受县内或县外、城镇、农业户籍限制,只要本人有参保意愿、有缴费能力,均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实行“上封顶下保底”,60%、100%、300%三个档次,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年8月--12月15日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表(以2020年全口径省平工资64908元为例)单位:元

缴费比例

基数取整

月缴费金额(20%)

年缴费金额(20%)

2021年缴费金额

 一档(60%)

38944.8

649.08

7788.96

7788.96

二档(100%)

64908

1081.8

12981.6

12981.6

 三档(300%)

194724

3245.4

38944.8

34035

 

三、退役军人参保缴费:龄视同缴费年限。军龄+实际缴费满1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2012年及以后退伍的军人,办理退伍手续时本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保险一同转回,到地方后继续缴费即可接续。

四、外地有缴费记录需转移:在外地参保且有缴费记录的,在本县参保缴费后,可将外地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转移回我县完成养老保险接续工作。

、咨询电话::征缴股6156972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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