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威县水务局跨部门联合信用等级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02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708164/2023-1548
2023年威县水务局跨部门联合信用等级
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水利领域企业信用等级A、B、C、D、E级市场主体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1、在全县范围内抽取水务局监管名录库的企业信用等级A、B、C、D、E级市场主体;
2、按照信用分级抽取,A、B级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为10%,C、D级企业按50%比例,E级企业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三、抽查实施部门
水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单位参加信用等级抽查。
四、抽查内容
(一)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事项:
1、注册登记事项检查;
2、企业公示信息检查。
(二)水务部门抽查事项: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的后续监管;
2.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的后续监管;
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监督检查;
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监督检查;
5.水利风景区管理情况检查;
6.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及统计管理事项检查;
7.水工程运行管理督查;
8.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的后续监管;
9.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
1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1.水利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
12.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随机抽查;
1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14.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
15.利用堤顶、创台兼做公路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由水务局组织,水务局为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协同部门。
2、水务局负责本次联合抽查行动的组织,水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本部门的抽查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在“冀上双随机”APP软件填报并公示本次检查结果。
(三)工作程序
1、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条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参与抽查的单位。相关单位的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被检查对象的比对和确认。
2、各单位的系统管理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通过“冀上双随机”APP软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4、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将《2023年威县水务局跨部门联合抽查告知书》送达被检查对象(一份送到被检查对象,一份牵头部门留存)。
5、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联系协同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检查。
6、公示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3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冀上双随机”APP软件并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的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威县水务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