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20-12-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97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2

子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3

办件类型

办件

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

5

受理条件

符合规范要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6

服务对象

£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8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R 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每年一次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0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勘测(踏勘)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必要件

3

3、公司章程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容缺件

4

4、管理制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容缺件

5

5、公司验资报告或近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必要件

6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必要件

7

7、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必要件

8

8、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5

容缺件

9

9、委托书(法人不能现场办理的请提交此项)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5

容缺件

10

特别说明:

1、申请材料中:

第5项 公司验资报告或近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资金要求不低于200万,由有验资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2、本事项需到现场进行勘验。

3、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则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