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发布时间:2020-12-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92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2

子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3

办件类型

办件

4

设定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91项

5

受理条件

符合规范要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6

服务对象

£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8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R 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0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勘测(踏勘)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全民健身条例》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验—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申请书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容缺件

3

3、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4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5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7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8

特别提示:

1、申请材料中:

第1项  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第2项  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

第6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游泳场所的需提交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举办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项目的需提交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潜水项目的需提交社会体育指导员(潜水)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攀岩项目的需提交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职业资格证书;

第7项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举办游泳场所的需提交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举办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项目的需提交滑雪人员须知、滑雪者行为与安全守则,治安保卫、安全救护、设施设备维修制度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等;举办潜水项目的需提交潜水人员须知、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制度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等;举办攀岩项目的需提交攀岩人员须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治安保卫、安全救护、设备维修制度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等;

2、本事项需到现场进行勘验。

3、以上材料审批局电子证照库、材料库中已有的,或审批局发出的,则无需提供,由审批局内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