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0-12-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666589229/2020-1379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

主项名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子项名称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办件类型

办件

4

设定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三十一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5

受理条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6

服务对象

£然人R 法人

7

中介服务

8

主办科室

受理中心、审批中心

9

咨询电话

0319-6125009

10

纸质申请材

料接收方式

 RR 收取

邮递地址及收件人

威县行政审批局受理中心  祝其霞

11

是否收费

○  收费

12

年审或年检

13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威县人民政府或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

办理地点

威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窗口南一楼345号窗口

15

交通指引

威县世纪大街东侧,客运中心南邻

16

办理时间

周一8:40-11:50下午2:40-5:30 8:40-11:50140-5:309:00-11:30下午3:00-5:009:00-11:30下午200-5:00

17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18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踏勘)


序号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19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勘测(踏勘)

特殊环节时限

 

设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组织人

 

参加人员范围

 

流程及审查结果

 

2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审批—办结

21

监督投诉电话

0319-6125011

 

申请材料表

 

 

序号

 

材料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受理标准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我局办理的不需要提供)

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3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容缺件

4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5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量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6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7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容缺件

8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必要件

9

经办人授权证明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真实有效

1

容缺件

10

1、营业执照为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住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3、此事项需进行现场勘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