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申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发布机构:贺钊镇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70872X/2020-1066
对原由乡镇受理的第71项事务,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71 | 民生保障 |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受理 | 行政确认 |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7号)第五条、第八条 | 乡镇 | 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牌子) | 民政局 | 审核转报 | 延伸 受理 | 《省指导清单》 《威县清单》 |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冀政函〔2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