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动态调整)

发布时间:2019-05-26        发布机构:城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威城字[2019]18号        索引号:789843549/2020-905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威城字[2019]18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应当坚持忠于事实和法律,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以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加强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我局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建立以局法制股为主体,聘请专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成立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具体承担下列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有法律顾问提前参与:

(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

(二)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的洽谈阶段;

(三)涉及机关的诉讼、仲裁案件的诉前协商调解阶段及立案阶段;

(四)需要法律顾问提前参与的其他事务。

 应当聘请至少一名的专家律师担任本单位法律顾问,聘期3至5年。

成立单位法律顾问团,顾问团应至少包括县法制办人员一名、局机关主管领导一名、局法制股工作人员两名、专家或律师一名。

第六条  担任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三)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

 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三)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聘请专家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由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报县法制办批准。

第九条 聘请的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提供的法律意见负责。

第十条 聘用单位应当建立对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考核机制,对其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依据。

第十 聘请的法律顾问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根据工作需要或者聘用单位授权,查阅相关资料;

(三)有合理理由可以申请提前解聘;

(四)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十二 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法律顾问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三)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 聘请的法律顾问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解除聘用关系: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的;

(二)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法律顾问工作的;

(三)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或者不按时提供法律意见的;

(四)受所在单位处分,或者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聘用单位认为有其他严重失职行为的。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五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顾问  聘用  职责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952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