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2020-04-11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735610336/2020-894
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农药管理条例》第52条第1、3、4款;55条第1款,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5条第1款,第76条第1款,第88条; | 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案件处理意见书、相关证据 | |||
2 | 涉及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撤销行政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 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案件处理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罚没物品处理记录、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 |
3 | 《农药管理条例》第52条第2款,53条,54条,55条第2、3款,56条,57条,58条,59条第2款,62条,63条第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2条,73条5、6款,第75条第1款,第76条第1款,第77条第1款,第79条; | 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案件处理意见书、相关证据 | |||
4 |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第十八条; 《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2002年3月30日公布)第三十二条 | 植保站 |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通知书、案件处理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罚没物品处理通知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 |||
5 | 《农药管理条例》第52条第1、3、4款,53条,54条,55条第1款,56条,57条,58条,59条第1款,60条,61条,6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72条,73条5、6款,第75条第1款,第76条第1款,第77条第1款,第78条第1款,第79条,第80条,第81条,第87条,第88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27、28条 | 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案件处理意见书、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