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威县严禁割青毁粮行为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4913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农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禁止各类割青毁粮行为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汲取去年毁麦、割青有关事件教训,确保粮食安全,特成立威县严禁割青毁粮行为工作专班。

一、专班组成

工作专班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局、自规局、交通局、住建局、水务局、商务局、网信办、农业园区、高新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16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

二、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坚决禁止各类割青毁粮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巡查等机制,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对毁麦问题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坚决制止。

三、主要职责

(一)摸清项目底数。由农业农村局总牵头,高新区、项目办牵头负责工业项目,农业园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业项目,发改、自规、交通、住建、水务、商务等部门和各乡镇配合,摸清本年度各类项目开工建设基础情况,做到“六个摸清”,即全面摸清项目用地位置、用地审批、补偿安置、开工时间、占地是否已种植粮食作物、群众诉求是否已全部落实等内容。所有2023年开工项目要分类分部门建立台账,明确部门责任人;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将项目所涉及地块落实到村组和具体责任人,逐地块、逐项、逐户实行动态监管。遇有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相关台账及变化情况随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严控土地清表。根据已确定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对合法合规、补偿到位的项目用地,要早介入,根据项目开工时间,酌情处置,如果需在农作物生长期间开工的,要及时通知农户不再耕种,坚决制止和依法处理违规抢种、干扰施工等行为。如果项目短期内不开工,能保障一季作物成熟,要及时耕种,避免项目占地形成撂荒。二是建设项目用地手续齐全、补偿安置到位的,如已种植粮食作物,等作物成熟收获后再开工建设,一般不得提前毁苗,造成舆情。三是因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对粮食作物进行清表的,要按程序审批后方可执行。四是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补偿安置不到位、存在矛盾纠纷、擅自开工毁苗的,要及时发现并处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责任。

)建立建立网格化走访机制。各乡镇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督促网格员开展摸排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割青毁粮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逐级报告。由各乡镇负责耕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任务落实和割青毁粮问题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施工方面以新开工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为重点,同时实行网格化管理,依照项目开工时间开展动态走访摸排,了解进展情况,严控土地清表。

)严格督导检查。专班要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实地督导各乡镇严禁割青毁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各自责任分工,逐级开展指导督导,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指导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意愿,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合理诉求。各乡镇要积极宣传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结合招商资和项目建设实际,做好用地政策宣传。建立舆情监测会商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强涉及割青毁粮类舆情监测跟踪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